房子归登记者所有。
物权是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就属于谁,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住房权益分为产权,和债权。住房采取规定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出资,可以凭出资凭据,主张债权,要求房产证登记人还钱。
一、如何判定房产归属
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是谁,那么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如果通过协议保障,可以采用公证的方法,对实际出资人进行公证,证明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是自己,同时对于日后的有关问题进行约定。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即使写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监护人依旧是房产的实际所有人。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房产归属确认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
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
③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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