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一定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就是户主,所以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给户主。
一、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怎么更改
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不能更改。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期间不能进行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回迁房的名字怎么写才好
1、回迁房不能够随意写名字,因为如果随意改写名字,可能就会导致以后的权益得到无法得到保障。回迁房一般来说是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后期政府给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
2、如果想要将回迁房写子女的名字,也是不可以的。一般来说要写户主的名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如果后期想要改成其他人的名字,需要通过过户或者变更的手续,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才能够进行过户。
3、如果想要更名,必须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这时候进行过户或者赠予等等,与一般的房屋就没有任何区别。
三、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
一般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通常就认定房子是谁的。但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根据房子存在的共有关系、赠与关系、继承关系等情况,不一定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比如,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房子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产证上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属于共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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