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劳动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受理劳动诉讼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劳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否则不予受理。
5.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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