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地下汽车车位的权利归属哪方
时间:2023-05-05 09:43:57 3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住宅区车位(库)建设存在的基本形态

(1)独立于房屋结构本体以外的地上的停车(位)库。主要有三种类型:B.经批准的经营性停车设施,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该类设施明确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住宅区车位(库)建设存在的基本形态

(2)独立于房屋结构本体以外的地上的停车(位)库。主要有三种类型:B.经批准的经营性停车设施,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该类设施明确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权属归房地产权利人。

2、住宅区地下汽车车位使用的一般做法

租赁方式使用。一般交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停放车辆按期(次)支付停车费。地面临时停车位,人防工程用作车位部分,实行有偿使用,收益或用于人防工程维护,或补贴物业服务费用不足等。

3、地下汽车车位使用权利归属不同的主要观点

地下车位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可以单独销售。主要理由:一是地下车位建设费用没有摊入房屋销售面积,可以单独销售;如果将车位成本摊入房屋销售面积,会形成“捆绑式”消费,使不需要车位的购房人强制分摊车位建设费用,引起房价上涨。二是开发建设单位首先是房地产项目权利的主体,也是地下车位的投资主体,国家法律目前没有禁止地下车位买卖,购房人购房时,也没有合同约定购买车位,车库(位)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三是城市土地资源供给少,国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开发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获得收益。

(1)合同确定。由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依合同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

(3)以建设成本分摊确权。将地下车位建设成本计入房屋面积销售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共有)。

(5)按分摊面积销售登记确权。依房屋面积进行分摊销售,并经房地产登记机关确权登记的,由房地产权证持有者所有。

建立以物权为核心的房地产法律框架。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他性地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他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坚持公平、秩序、自由、正义、利于多建车位,降低房价,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增进效益的价值取向,确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民法典律制度,完善目前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缺陷,区分共用形态下地下车位的区分权利归属,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行政管理冲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归属界定等,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应当以做出全面清晰的规定。防止人们对房地产权利的来源、确权、保护等产生不同的理解或实践,给社会经济带来矛盾,同时前瞻性的合理提高城市居住区车位(库)规划建设控制指标。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业主 最新知识
针对住宅区地下汽车车位的权利归属哪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住宅区地下汽车车位的权利归属哪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