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出申请
电脑直接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受理条件
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
第六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C座二楼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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