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管理人如何起诉股东撤回出资,破产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股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上所述,股东出资不实分为三种:完全不出资、出资不足和抽逃出资。前两种情况可归因于投资不足,后一种情况可归因于撤回投资。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有些人将股东虚假出资分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类,并不十分科学,因为抽逃出资也是股东虚假出资的一种方式,这一分类不准确,是指股东违反《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出资不足的行为,抽逃资本是指股东违反《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九十三条的行为。本质上,二者均为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分配虚增利润(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转出出资(3)关联交易(4)其他方式(注:取消一种提取:经法定验资后将出资转出)
综上所述,在公司即将破产之前,总会有部分股东想提取部分资金归自己所有。但对于破产管理人来说,他们必须收回所有财产,以便更好地处理破产。而这些非法股东也因私心侵害他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撤资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撤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东资本退出的认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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