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职惩罚三倍
时间:2023-07-07 20:00:35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旷一罚三的意思是:员工旷工一天,处罚三倍工资。实践中,不少企业实施旷一罚三的制度。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未对一般企业的迟早、早退、旷工等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统一,或出台方向性指导意见。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旷一罚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旷一罚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旷一罚三一般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规章制度规定旷一罚三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合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3、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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