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有哪些陷阱
时间:2023-05-08 00:40:25 3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如果该房屋设置了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不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以上两种情况往往被购房者忽视,而房主通常也不会主动提及。这可能给买方造成损失。

陷阱二:房屋类型不明

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子大多是商品房,但也有一些使用权房还没有转为产权。该类使用权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按有关规定不得转让。另外,如果购买的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类型必须是商品房,因为商品房只能申请营业执照。如果买的是住宅,购房者将无法从事预期的商业用途。

陷阱三:合同签字人身份不明

房屋买卖合同应由买受人和产权人签订。买受人未核实合同签订人的产权人身份和房屋内是否有其他产权人的,则产权人或者其他共有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那么买方只能向合同签署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即因合同不履行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举证责任由买方承担。这种情况对买方非常不利。

陷阱四:模糊的付款方式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价达成协议,却没有对具体的付款方式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在随后的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详而产生纠纷,遭受损失的一方也只能因为当初与对方没有明确的条件而承认倒霉。陷阱五:交货协议模糊有时,买卖双方对付款方式有明确的约定,却忽略了交货这一重要环节。这可能涉及具体的交货时间和其他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约定,可能会出现逾期交货的被动局面,但业主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陷阱六:非住宅房屋的纳税主体不明

非住宅房屋买卖应缴纳的税种和税额与住宅房屋有较大差异。非住宅房屋买卖的应纳税额如果没有完全估算,可能会大大超出买受人原来的预算或者严重影响出卖人的预期收入。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咨询专业人士,确定销售非住宅房屋应缴纳的税费的具体种类和数额,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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