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西部新城西永科技产业孵化基地控规的请示》(渝规文[2004]384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重庆市西部新城西永科技产业孵化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西部新城西永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用地位于沙坪坝区西永镇,西以襄渝铁路为界,东临遂渝高速公路,南以规划的54米宽的城市干道中心线为界,北以规划的59米宽的科技大道中心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高科技工业为主,以商业、居住和教育科研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334.1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8.7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5.95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9.43公顷,对外交通用地13.54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3公顷,绿地61.58公顷,工业用地136.66公顷,其他用地7.24公顷。规划人口规模2.8万人。
三、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规划布局和周边环境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对现有工业搬迁做到远近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搞好道路交通规划控制,并结合地形标高分级布置交通网络,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建设项目定点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要求执行。把该地区规划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以高科技工业为主、集商贸、居住、教育科研为一体,充分展示现代工业城市形象的西部城市新组团。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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