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3-06-10 16:59:24 3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万盛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重庆市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详细规划〉的请示》(万盛府文[2005]5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总体布局主要由接待中心区、地质展览区、天然植物展示区、杨家凼奇石游览区、石林游览区、地下溶洞区、天坑地缝区、栈道瀑布区、南峰山登高游览区、野云谷自由活动区、生态维育区等功能区组成,总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

二、同意景区接待中心区设在核心景区外的眼镜塘东侧,为近期建设区域,包括综合管理区和综合服务区两部分。综合管理区由旅游服务、管理用房、职工宿舍、职工生活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综合服务区由旅游商业街、会议中心和14幢小型接待楼组成。

三、同意地质展览区位于核心景区外的三岔河口南部,为远期建设区域,由地质展览馆和一幢保留民居组成。

四、同意该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

(一)接待中心区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18平方米,容积率0.15,建筑密度5.2%,绿地率78%,停车位150个。

(二)地质展览区规划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5平方米,停车位6个。景区南出口处设3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一处。

五、在规划实施中,建筑单体要按照实际功能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注意建筑造型与景区周边环境相协调。接待中心区建筑风貌以巴渝传统建筑风格为主。地质展览区的建筑方案和建筑风貌在具体实施时应按程序上报审批。

六、要对眼镜塘的生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其周边50-100米范围为禁止建设区,禁止任何污水、污物进入水体,恢复植被应选择乡土树种为主;要注意对景区内自然水系和山体的保护,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做到挖填平衡;要加强绿化建设和水体、岸线的保护。

七、本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由万盛区负责,市规划、环保、园林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帮助指导、协调服务。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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