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重庆市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详细规划〉的请示》(万盛府文[2005]5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万盛黑山——石林风景名胜区重庆浒景区总体布局主要由接待中心区、地质展览区、天然植物展示区、杨家凼奇石游览区、石林游览区、地下溶洞区、天坑地缝区、栈道瀑布区、南峰山登高游览区、野云谷自由活动区、生态维育区等功能区组成,总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
二、同意景区接待中心区设在核心景区外的眼镜塘东侧,为近期建设区域,包括综合管理区和综合服务区两部分。综合管理区由旅游服务、管理用房、职工宿舍、职工生活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综合服务区由旅游商业街、会议中心和14幢小型接待楼组成。
三、同意地质展览区位于核心景区外的三岔河口南部,为远期建设区域,由地质展览馆和一幢保留民居组成。
四、同意该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
(一)接待中心区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18平方米,容积率0.15,建筑密度5.2%,绿地率78%,停车位150个。
(二)地质展览区规划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5平方米,停车位6个。景区南出口处设3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一处。
五、在规划实施中,建筑单体要按照实际功能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注意建筑造型与景区周边环境相协调。接待中心区建筑风貌以巴渝传统建筑风格为主。地质展览区的建筑方案和建筑风貌在具体实施时应按程序上报审批。
六、要对眼镜塘的生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其周边50-100米范围为禁止建设区,禁止任何污水、污物进入水体,恢复植被应选择乡土树种为主;要注意对景区内自然水系和山体的保护,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做到挖填平衡;要加强绿化建设和水体、岸线的保护。
七、本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由万盛区负责,市规划、环保、园林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帮助指导、协调服务。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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