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供哪些信息,需要综合患者的职业接触史、既往病史、临床表现、实验诊断结果等信息确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提供有关职业健康和健康监测资料的,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还应当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具体包括:
1,职工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2.志愿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历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数据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明确诊断被鉴定人是否患有职业病,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注明被鉴定人的姓名、职业病程度(阶段)等,职业病治疗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鉴定书必须包括患者的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由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字后颁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批准并加盖“专用章”后,方为有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在岗前、在岗期间和在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并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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