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1、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要具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
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
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办事程序: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2、材料基本收齐后,工伤保险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事故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
以上便是做工伤鉴定评估等级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应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填报工伤鉴定申请表,还要事故发生的现场证人的证言,员工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和法院的证明材料和判决书等等以上的程序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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