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来待遇,按月发放受伤前什么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病假的工资如何发放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一)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三)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四)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五)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工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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