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1300元/月涨至1550元/月,涨幅19.2%。
《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
一类地区——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1300元/月调整至1550元/月,涨幅19.2%;
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调整为1310元/月。
三类地区——包括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等城市调整至1130元/月;
四类地区——阳江、茂名、清远等调整至1010元/月。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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