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不发工资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一、劳动者可以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范围如下: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流程如下:
1、从劳动部门的官网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2、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3、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主体管辖范围内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投诉,交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总而言之,如果单位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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