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的是不会开庭的,如果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全文2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