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村委会不支付补偿,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必须是先到个人的账户才可以进行征收土地,如果补偿款没有达到法定规定的补偿标准,那么是属于违法征收,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征地补偿标准是国家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计算的,不可以低于当地的经济水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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