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本人的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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