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没有结婚证不是无效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叫结婚了,“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后,才叫结婚了。
因此,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自然谈不上有效婚姻还是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的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什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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