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准考证(1个工作日)
4、责任科室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结束,公布成绩。(25个工作日,视实际工作情况定,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5、责任科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0.5个工作日)
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员证书并通知申请者缴纳费用后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桂林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的办理条件
申请渔业职务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广西放宽至不超过65周岁);
(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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