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里有两个时间点,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开始,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这段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双方必须处于持续分居的状态。
不能说分居一段时间后又住到一起,再过一段时间又分居,分居的时长不能累计计算。
因为分居属于夫妻之间的私事,证明标准比较严苛,如果无法掌握充分有效的证据,建议以其他事由提起离婚诉讼。
一、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一)主要材料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多长时间才可以办理离婚呢?
分居必须持续且至少两年。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两年。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离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他们分居后住在一起,应该从分居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我们不可能把以前和以后分居的时间加起来。夫妻分居是由客观原因、感情不和和自愿约定造成的。比如夫妻两人分别在两地工作,由于距离较远,没有同居条件,或者外出工作时其中一人不算同居。这种分离不是感情不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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