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包括税务违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法律风险和报销风险。继任的财务负责人应该和前任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避免法律问题。
挂名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包括:因公司税务违规而产生的风险、高层管理人员在开票过程中不规范导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在审核费用发票时疏忽所带来的报销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
财 务 负 责 人 交 接 : 抹 清 前 任 风 险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在交接时需要抹清前任风险。这是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前任财务负责人处理不当而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因此,财务负责人在交接时应当认真核对账目、资产、负债等财务信息,并确保所有财务记录都是准确无误的。此外,财务负责人还需要确保前任在财务方面所做的事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如未了结的财务纠纷、潜在的债务问题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前任处理不当而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财务负责人在接任之前需要仔细审查前任留下的风险,并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地承担起财务管理的责任。交接时需要认真核对账目、资产、负债等财务信息,并确保所有财务记录都是准确无误的。同时,还应该确保前任在财务方面所做的事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潜在的财务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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