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危害,户口是可以亲属投靠的,这个和产权(一个房子可以挂几个户口)无关,户主只有一个,原来是谁,他投靠过来后,户主还是谁。协议里可以注明如果你们家要处置房产,对方有义务做好配合,把户口迁走。如果你们家房子发生拆迁等,对方无权享受,他的户口只是亲属投靠的关系,而不是继承(收养等)的关系,对方的挂靠只是短期的行为,等对方成家后,可以要求把户口迁到自己的实际居住地上。
亲戚挂靠户口赖着不走怎么办
一、亲戚挂靠户口赖着不走怎么办
1、亲戚的户口赖在自己家不肯走,可以协商解决。建议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要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
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挂靠的条件有哪些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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