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努力克服多种重大自然灾害与困难,努力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就业岗位和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今年前7个月,我国城镇新增就业75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9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2%。截至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13540万人,同比增加743万人,增长5.8%。
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65元,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528元,实际增长10.3%。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
同期,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1029万人、24907万人、12010万人、13025万人和8452万人,比上年底分别增长982万人、2596万人、365万人、852万人、677万人。
全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2267.7万人和3749.9万人。农村低保正向应保尽保迈进。截至3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1.05%,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宏观调控与扩大就业政策紧密结合
为保障就业,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规范劳资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促进就业,国务院专门就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发出通知,继续把增加就业规模和控制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宏观调控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为扩大就业,国家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例如,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各地政府还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将因灾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积极实施地震灾区毕业生援助行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失业人员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给予适当补贴和信贷支持。
有关地区和部门还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开展服务外包人才招聘等专项活动,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努力帮助城乡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
今年以来,为继续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支农强农政策力度。
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5956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对农民的补贴增加到了1028.6亿元,同比增长100%,补贴范围继续扩大;分两次将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提高4%-7%。
政府不断加强对职工工资的宏观调节力度。今年年初,有关部门开始实施彩虹计划,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今年以来已有18个地区调整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6个地区公布了新的工资指导线方案,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受此影响,上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同比增长18%。
为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的税收调节力度,今年3月1日,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自今年9月起,将进一步调整消费税税目税率,将1升以下排量的汽车消费税税率降到1%,并提高了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增加补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国家对今年年初遭受雨雪冰冻灾害较重的7省(区)的低保对象和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及三孤人员分别实施三个月的临时补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受伤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
今年,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众的补贴力度。为缓解今年以来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城乡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的影响,在继续执行2007年临时物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分别在1月和6月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调整前的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今后还将再连续调整,并进一步提高调整幅度。
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编织成形。在农村已有3700多万贫困居民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相对稳定地保障了2200多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并根据物价变化先后三次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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