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后,调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需要延长三十日,必须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而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需要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受理案件后,调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需要延长三十日,必须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而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需要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刑 拘 立 案 侦 查 需 要 上 级 部 门 批 准 吗 ?
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因此,如果您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并寻求相关部门的批准。
调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需延长三十日,需上级部门批准。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时可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因此,如果您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并寻求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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