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中介称提供“管家服务”
彭女士称,今年4月,她想租万科春江的房子,于是在地王社区西门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加盟店。彭女士介绍,在签订合同时,彭女士咨询中介是否可以提供一些辅助服务,如帮助缴纳水电费、提醒缴纳取暖费,或者代收代缴租金等。当时中介公司姚经理说可以提供管家服务,这些项目都可以帮忙。
由于服务项目繁多,彭女士认识到中介费是一个月的租金。彭女士的房子月租4000元,她以4000元的价格交给中介。彭女士与中介的租客签订了一年的正式租赁合同,房子从今年4月26日开始出租。9月26日,正是交下半年房租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意外。由于资金链断裂,租客无法支付剩余半年的租金,拒绝搬出彭女士家。
彭女士想方设法,但对方拒绝离开。相反,彭女士要求退款。”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中介表示可以提供各种服务,比如收取水电费,代为维修,包括代为支付取暖费,如果在外地则代为收取房费。现在出了问题,你向中介求助时,中介会推搡、牵制你。”对此,彭女士要求中介退还一半中介费。
中介:无可厚非
12月2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在中介门店外工作的姚经理。姚经理说,中介已经履行了职责,不应该退还彭女士2000元的中介费。租客违约后,中介也积极联系,彭女士报警时,她在店内工作人员陪同下作证,并积极协助彭女士要求拖欠租金,但租客拒绝支付租金,中介也没有办法。4000元是中介费,一次性收取。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没有过错,不能退还中介费。
中介服务应约定
记者随机致电申城一些高端品牌房屋中介机构,以房主身份进行咨询。大部分中介机构都表示可以提供代收代修等服务,但并没有提示记者就这部分服务达成协议,只是口头表示会提供这种服务。
[法律解释]
彭女士与中介协商时,中介表示可以提供各种服务,但并未在合同中体现。周畅建议,如果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以外的服务,消费者需要与中介机构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或补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处罚,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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