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工厂工人补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一、政府拆迁工厂工人能获得补偿吗
政府拆迁工厂工人不一定等得到补偿。因为拆迁而形成的土地和房屋的补偿,和工人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因为拆迁,导致了劳动关系解除,那么工人可以此向工厂要求赔偿。一般以经济补偿为准。如果工厂拒绝支付,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以上是工厂搬迁赔偿明细
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员工与单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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