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但是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申请时男女双方已经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法院是不予受理婚姻无效的申请的。
无效婚姻有哪些
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
1、重婚,指与他人结婚的配偶,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缔结的婚姻。
2、近亲婚姻,是指双方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缔结的婚姻。
3、早婚,指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所缔结的婚姻。
法律对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没有相关规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的同时,只能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判决支持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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