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这是从昨天启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获悉的,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要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职业健康检查要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工作期间、下班和紧急情况,以及下班后的医疗跟进。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正常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两年内有职业病疑似症状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待遇:疑似职业病的,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职业病诊断证书应当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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