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的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又向侵权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自由职业工伤怎么赔偿
自由职业者受伤的,属于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应该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赔偿完后还可以上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吗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三、单位工伤赔偿后可否追偿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因为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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