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我有关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
1、对于可以直接费用化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支出,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2、对于需要资本化记入固定资产成本的改扩建支出,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需要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期摊销,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5、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需要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相关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期盼回复,十分感谢!
答复:对于应税固定资产,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其发生的修理费用,如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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