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期间童工受伤的,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一、使用童工怎么举报
使用童工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经查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使用童工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到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到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到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
二、收童工的后果如下:
1、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按照法律规定,雇佣童工,童工需要负责任吗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各国一般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因此,17岁打工不算童工。
使用14岁童工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以下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
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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