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湖北十堰市总工会对外宣布,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该市10个县(市、区)通过公选方式选配非公务员身份的执业律师兼任工会副主席的工作已顺利完成。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此举为工会进一步开展维权工作提供了智力储备,体现了工会工作社会化、工会干部职业化的新思路,具有创新和示范意义。
十堰市这次公选县级工会兼职副主席,目标指向很明确,就是要依托执业律师的特定身份和专业技能,进一步做好工会维权特别是个案维权、农民工维权等工作,着力破解工会干部“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难题。
据介绍,早在2008年,十堰市就开始在茅箭区试点公开选配执业律师担任区工会兼职副主席。随后,十堰市总工会又提出了公选执业律师兼职县级地方工会副主席的动议,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重视和支持。今年7月,司法系统在开展“十堰市优秀公益律师”评选活动期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报名参加工会兼职副主席的公选。为了规范公选和兼职工会副主席的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进行多次磋商,使这项工作从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得到了及时跟进。此外,这次选举还运用了近年来地方“公推公选”党政领导干部的成熟经验,真正做到了“赛场选马”,自始至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国庆说,十堰市通过向社会招聘选拔工会干部,拓宽了工会选人用人的渠道,实现了工会干部来源多元化,将更多优秀人才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充实了县级地方工会机关专业人才力量,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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