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物业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吗
物业纠纷的诉讼主体可以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具体情况有:
(一)物业管理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
(二)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出;
(三)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三、如果起诉物业需要给业主交物业费吗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在业主超过约定的交费时间后进行起诉,也可以一直不起诉。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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