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时间:2023-06-04 21:33:27 4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中还包括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决定的。

一、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高薪劳动者,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的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哪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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