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当事人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后五日内会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书。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委员会将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若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交劳动仲裁后五日内,您将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的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若认为您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便将受理,并通知您。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在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可以被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而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决定驳回,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依法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维护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书,若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则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则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依法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维护劳动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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