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选择退房。在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后,请向开发商发出关于催促交付房屋的书面通知。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法定时间范围内,开发商未能完成交房手续,那么您将获得退房的权利。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开发商应全额退还您之前支付的所有房款以及相应的活期利息。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事项,您也可同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会对延迟交付房屋的退房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该期限介于30天至91天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交房,则您有权要求其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合同将继续执行,且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您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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