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租赁协议签订之后能否退出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利达成共识,协商完成退租事宜;或者在协议之中明文规定了特定情况下解除租赁关系的要求和程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对方发出退租通告以实际执行退租操作。具体而言,如果双方能够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退租请求都是合法有效的;
此外,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方案、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铺、无法如期获得商铺所有权证明文件、商铺质量未达到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商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等原因引起的退租请求,同样也应得到支持和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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