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来辞退员工的行为属于预告性辞退,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过失性辞退则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来辞退员工的行为,属于预告性辞退。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此外,还有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预 告 性 辞 退 与 过 失 性 辞 退 的 区 别
预告性辞退与过失性辞退是劳动法中两种不同的辞退方式。预告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正式入职前就告知其可能发生的辞退情况,而过失性辞退则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正式入职后,由于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方式。
预告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预告性辞退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告知,而过失性辞退则无需提前通知。预告性辞退的补偿标准为12个月工资,而过失性辞退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此外,预告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上也有所不同。预告性辞退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程序,而过失性辞退则直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预告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在法律上是存在区别的,用人单位在决定采用哪种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预告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是劳动法中两种不同的辞退方式。预告性辞退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告知,而过失性辞退则无需提前通知。预告性辞退的补偿标准为12个月工资,而过失性辞退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此外,预告性辞退和过失性辞退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上也有所不同。用人单位在决定采用哪种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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