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计划生育奖励及扶助政策
时间:2023-07-19 08:05:20 3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申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应具备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6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5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县级审批(3月31日前)

(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1、申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县但仍在本县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县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三胎新政策开放了吗

据悉,目前,全国各地仍在对超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但由于政策的差异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各地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差距巨大,所以,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传闻是不切合实际的。

不过,虽然超生仍然在罚款,但从目前的消息来看,国家仍有可能继续放宽计生政策,甚至于在两年之内放开三胎。

去年(2016年)11月,社科院发布报告称,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全面二胎放开之后,国内的出生率远未达到预期,所以,继续实施宽松的生育政策势在必行。报告还强调:全面二胎不是计生政策的终点。

此外,多地已经在统计、或已将双女户的数据进行了上报,虽然官方并未对此进行解释,但不可否认的是,官方已在着手实施双女户生三胎政策的规划。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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