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工资多发了2000多,不退可以吗
时间:2023-07-28 15:03:29 1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职了工资多发了2千多,不退不可以。

劳动者已经知晓情况,就应该退还多发的工资,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退还多发的部分,如果劳动者拒绝退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主张成立不当得利的原告,应当对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即原告不仅应当证明,被告获得利益并使自己遭受损失,还应当证明被告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被告对获得利益有也责任提供证据证明。

离职工资多发不退咋办

离职后工资多发不退还,如果金额较小,通常用人单位不会予以追究,如果金额较大,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支付不得当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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