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多少天病假不能享受年假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休年假的前提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三、休年假的天数如何计算
满足享受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后,每个职工具体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如何确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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