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的赔偿应符合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索赔要求。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人不能向离婚错误的一方要求赔偿。
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构成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通常如下:
1、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一方有过错,过错必须导致离婚;
2、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3、受害者没有过错,要求赔偿损害的受害者必须没有主观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4、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哪些情形可以适用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1)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2)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3)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予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
对方无过错,即无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当事人必须先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抓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必须因严重过错错行为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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