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违法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所受到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如果双方都有同样的过错,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第三,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这里的损害,既包括财产上的损害,也包括非财产的损害。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女方提出离婚...查看原文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
(一)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这一要件体现出过错主义离婚原则之特色。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一方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如果双方均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规定。如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还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三)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司法解释第29条也对予以了明确。至于上述规定是否恰当,笔者下文将专门予以论述。现行条文充分体现了立法者以有利于家庭和好、有利于家庭稳定为出发点。...查看原文
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旨在保护受害一方的权益,要求配偶因过错行为给予赔偿。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可通过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特别是在配偶有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因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赔偿的制度。该制度旨在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受害一方可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在此制度下,如果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受害一方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对于一方因婚姻关系破裂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进行赔偿的法律规定。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是指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条件和限额等方面的规定。适用范围主要涉及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分割情况等因素。而限制方面则包括适用期限、赔偿金额的合理性、证明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通过明确适用范围和限制,可以确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查看原文
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一、婚外情精神损失费怎样确定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查看原文
5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所适用的主体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一、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权利与义务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权利主体是家庭暴力的被施暴方,义务主体是家庭暴力的施暴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权利义务主体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权利和义务主体详解如下: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家庭暴力的被施暴方,义务主体是家庭暴力的施暴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三、婚后发现老公有外遇怎么办婚后发现老公有外遇的处理:首先妥善处理自己的情绪,然后搜集对方存在外遇的证据,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如果构成重...查看原文
6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一、老婆和别人有了孩子我该怎么办在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二、婚后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者婚后家暴过错方赔偿受害者的方式:可以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查看原文
7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情形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2、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3、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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