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或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包括常规赔偿、丧葬费赔偿、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四个部分。1常规赔偿。侵害生命权的常规赔偿是指赔偿为抢救受害人所支出的费用,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按照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确定。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包括与死者生前存在法定抚养关系和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人。具体赔偿额计算可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即: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该项费用可一次性赔付,数额巨大的,也可采取定期金赔付的方法,但应明确每期数额,并由加害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查看原文
2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纠纷
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是最为珍贵的。对侵害生命权所造成的损害给予一定的救济也是必需的。2003年最高法院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予以详细的规定。一、死者近亲属的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继承的还是固有的对于非法侵害导致死亡而产生的赔偿,因其内容复杂而应当区分开来进行辨别。理论上被害人所受损失有三类:财产上损害(如医药费),非财产损害(如精神损害)和死亡本身。这三类的情况各异,实不应一概而论。民法上之损害赔偿制度,通常局限于直接受害人。对于间接受害人,法律通常并不赋予其赔偿权利人资格。但是有时候鉴于特殊之情形,也会有一些特殊的例外规定。由于法律在规定赔偿权利主体时,往往笼统规定哪些人可以提出请求,提出哪些请求,而并未详加说明被害人本人和其近亲属对于哪些请求权、哪些内容,各自的请求基础,因此有必要从被害人死亡前产生的赔偿请求权和死亡本身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两个方面加以区分。被害人在受伤到死亡这一段时间内,在财产上遭受的损失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来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查看原文
3生命健康赔偿金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和发放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保护和维护公民身心健康的基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对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国家明确规定了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国家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对于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国家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对于造成死亡的情况,国家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在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查看原文
4生命健康赔偿金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计算方法包括以下三项: 1. 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 对于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 对于造成死亡的情况,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因此,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计算方法已经非常明确,侵犯生命健康权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查看原文
5人生损害赔偿标准
造成一般人身伤害(未达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查看原文
6损害赔偿的范围?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损失对违约损害的赔偿,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或违约赔偿计算方式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或赔偿计算方式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租赁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门面合同全面毁约怎么赔偿门面合同毁约的赔偿是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查看原文
7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不能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违约金的运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一、关于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违约金条款首先,合同要明确约定有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条款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款,但违约金的适用却必须有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否则,非违约方就无权主张违约金的适用,法院也不能判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的规定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即使发生了违约行为,要求支付违约金也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其次,违约金条...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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