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押金条款,有时约定在期满后退还,有时约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没收该押金。对于这样的条款,我们应当从租赁合同的本质出发。如果在合同中只是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能够推断出具有定金性质的,应当认定为定金。如果合同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难以判断其性质的,则不能使用定金罚则。
一、购房意向书可以反悔吗
购房意向书是可以反悔的,但要看合同里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如果没有规定违约金和定金罚则的,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罚则的,反悔后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意向书中应注意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的,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一年未满要退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签了的话,不到期,是不能退房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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