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自己所有。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而土地之上的房屋实行房随地走的原则,即土地不能转让的情况下,房子也不享有转让的权利。只要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的,应当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宅基地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宅基地买卖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应当区分以下三种情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因此,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买卖行为,应该认定买卖协议有效。而对于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协议来说,其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2.宅基地上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
3.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4.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5.是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三、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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