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程序是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所需材料有:
1.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送达地址确认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程序和申诉时效是什么
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仲裁审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申诉时效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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