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开始计算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时间:2023-03-16 08:21:42 2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经济补偿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赔偿金是多少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该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算起。续签过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第一份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开始算起,即自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此外,根据规定,对于因分立、合并、合资人、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二、劳动者患病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如果劳动者患病后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作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年限为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三、试用期内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应该补偿的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金断流,员工不能胜任某项工作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工龄进行补偿:6个月以下的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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