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合同需要书面的规定吗
时间:2023-08-12 13:00:21 4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合同不是必须要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定金合同不是法律法规要求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双倍返还定金属于违约责任吗

属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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